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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购物中心在现代商业中的作用

来源:bob的网页地址    发布时间:2024-01-12 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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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结晶。纵观人类从古代到现代的发展历史,显而易见,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越来越朝“城市主导”的方向发展,城市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就像“城市”二字所表现的那样,城市商业中心区——“市”,在城市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入工业化社会后,大众文化成为城市的主导文化,而“市”在城市生活的地位也慢慢变得重要。

  无论在哪个城市,其商业中心区尽管个性特点不完全一样,但都是该城市最繁华的所在,是城市的精华与浓缩。在当今社会形态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化时期,最受人注目的就应该是产生、成熟于美国,正风行于全世界的“购物中心”了。

  现代的商业形态中,连锁店、仓储式商场、大型超市等在我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只有购物中心因需要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直到90年代末期才在我国初步形成。购物中心这一商业种类的出现,原因是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购物方式的革命性变化。

  当人们生活逐渐富裕之后,购物已经不仅仅仅是为了满足简单的生活需要,更是一种消遣,一种舒缓压力的方式。人们不仅需要购买到生活用品,更希望购物、旅游、观光、度假融为一体,于购物中享受到生活的乐趣。近段时间,在已有多个购物中心进入运营阶段的基础上,全国范围内购物中

  新的开发建设进入了新一轮的高潮。针对国内盲目建设大商场、商业街、会展中心、大型MALL、中央商务区、大型物流园区和大型批发商业市场的行为给予了严重警示。从7月份开始,由发改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银监会五大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将再次对全国所有在建和未建的大型商业设施进行检查。

  作为大型商业设施的典型代表,购物中心毕竟是一种商业种类,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地理等多方面的影响,这就决定了购物中心的建设不能单凭个人或有关部门的主观意愿来进行,而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在具备建设条件,客观上需要建设多个购物中心的地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购物中心;而尚不具备建设购物中心条件的地方,就不能盲目建设。

  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性大都市,购物中心的发展比较迅速,而且已形成了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影响的购物中心。在上海,购物中心在客观上需要发展,需要建设,但是,这不意味着越多越好,也不意味着上海哪里都可以建设购物中心,上海市购物中心的建设和布局客观上是存在着一个合理的规律的。同时,在已经具备建设购物中心的地区,其购物中心的建设数量也不是可以无限扩张的,由于市场的容量有限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其购物中心建设的数量和规模都有一个合理的尺度。

  上海市购物中心大多集中分布在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商业中心区,呈现出集聚的状态。从表面上看,这种集聚状态与美国购物中心大多分散多点式布局以及我国购物中心处于低级竞争阶段所需要分散布局以求更好的发展的情况似乎是相背离的。

  购物中心是处在社会中的一种商业种类,是多种业态的组合,其建设的成功在于它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是否协调。从国外购物中心的建设经验来看,购物中心是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商业种类,但是,在一个具体的城市,我们该如何发展建设购物中心,才能使购物中心的发展与整个城市的发展相得益彰,得到双方面的协调发展。

  上海市购物中心的布局大多数分布在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商业中心区,这种现状是和美国的情况及上海市购物中心的发展需求相违背的。引用上世纪最有影响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著名观点“存在即合理”,上海市购物中心目前的集聚的现状应该存在它自身的合理性。

  在对上海市购物中心集聚现在的状况进行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上海市购物中心的合理布局进行研究,大致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探索、分析购物中心布局中的集聚现象的合理性,进而通过比较得出集聚现象究竟是具有非常明显的正向综合效应还是具有负向综合效应;二是,如果综合效应是正向的,如果综合效应是负向的,那么说明集聚现象是购物中心布局中的一大败笔。

  商业形态的发展是与社会生活水平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经历了一个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到讲求“综合效益”的过程。人们对如何创造良好的商业氛围,以达到更高的经济效应,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丰富多彩的购物休闲场所作了不少研究。购物中心作为一种大型的综合性商业种类,具有复合性的长处,提供购物、旅游、观光、度假融为一体的商业环境,成为吸引市民集中进行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场所,能取得商业效应和城市发展的双赢。因此,研究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创造适宜的城市商业生活环境,重建复合性的城市生活场所。

  购物中心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2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在八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一直在试图对购物中心下一个统一的定义。国际购物中心协会将其定义为:是一项有计划开发、拥有及管理的零售及其它商业设施的组合体,是一个单一的物业,单一的经营事业。

  美国的《零售辞典》对购物中心下的定义是:购物中心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业群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和管理,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大的核心商店,并有众多小商店环绕其中,有庞大的停车场设施,其位置靠近马路,顾客购物来去方便。美国销售协会对购物中心的注释是:购物中心是为满足那群消费的人所需的商品和劳务,把各种行业的零售在地理上集中起来的中心地点,同时也是为广大购买的人购买商品提供了时间上的方便,并具有充分魅力的地点。

  美国城市土地协会的定义是:购物中心指由一个单位所进行的有计划地开发、管理并拥有的商业设施的集合体,能达到一定的商圈范围和规模,拥有足够的停车场,使相关商店匹配协调,得以开展整体服务。

  在我国,原国内贸易部权威人士也曾对购物中心有所描述:购物中心是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运营及各类服务的载体,功能齐全,集零售、餐饮、服务为一体。我国在2000年5月19日发布的《零售业分类》国家标准中,将购物中心定义为: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运营的各类零售业态、服务设施的集合体。

  以上各个国家对购物中心的定义虽然在说法上不一样,但大多数都强调了两点:一是购物中心具有统一的管理及运营主体,二是购物中心是多功能的商业集合体。由此,我们大家可以界定一下购物中心的定义:购物中心指的是在毗邻的建筑群或一个大型建筑中,由一个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规划,把一系列零售商店、服务机构组织在一起,提供购物、休闲、娱乐、饮食等各种服务的一站式消费中心。

  到20世纪70年代末产业集聚受到大家的关注,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集聚现象进行了研究。产业集聚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轮轴式。集聚区以一大企业为核心,它是区域的中心轴,别的企业围绕该公司可以提供服务;第二种是大企业集聚。它与轮轴式相比,主导企业超过一个,核心产业有若干个大企业构成;

  第三种是企业集群,区内存在大量相关企业,这种形态类似意大利产业区(弹性专精)型。它们围绕核心产业,按照供应链形成专业化分工,但彼此之间是相互独立的;第四种是马歇尔集聚,区内成员众多,但规模较小,主要满足区域内的市场需求,区域内自成一个生产消费的完整体系。